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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3學年度第1學期研究生學位考試重要提醒事項

一、學位考試申請網址:開放時間自113年8月23日09:00起至114年1月20日23:59:59

       止。截止後已申請之表件仍可進行審查,但須於學位考試舉行前完成。

二、學位考試舉行日期自開學日(113年9月9日)起至成績缴交截止日(114年1月31日)

       止,成績繳交至註冊組。

三、研究生申請學位考試,敬請詳閱課務組學位考試網頁,内含異動申請作業及特殊情

       形申請視訊口試程序。

四、指導教授依本校研究生章程第十條之規定須為本校教師,其資格及選任應依系(所)

       規定並經學系(所)主任(所長)同意;與研究生具有配偶、三親等內之血親或姻親,

       或曾有上述關係者,不得擔任其指導教授。

五、依本校研究生學位考試細則第四條第二項第一款規定,申請學位考試應依規定格式

       檢送繕印論文、摘要及線上論文比對系統之比對結果報告一份,經指導教授確認學

       生論文題目與內容符合所屬教學單位專業領域並簽名同意後,向所屬教學單位提

       出。指導教授簽名請勿以蓋章替代。

六、依本校研究生學位考試則第十三條規定,考試委員應親自出席委員會,不得委託他

       人為代表。學位考試應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出席。碩士學位考試委員會至少應有委

       員三人出席,始能舉行。博士學位考試委員會至少應有委員五人出席,出席委員中

       須有校(院)外委員三分之一以上參加時,始能舉行。

公告日期:2024/08/0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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