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逕修讀博士班 報名截止時間於4月12日前
本校學生申請逕修讀博士學位者應具下列資格:
(一)由原就讀或相關系、所、院、學位學程助理教授以上二人推薦,向擬就讀系、所、院、學位學程申請者。
(二)修讀學士學位應屆畢業生或碩士班修業滿一學期以上之研究生,修業期間成績符合擬就讀系、所、院、學位學程所訂成績優異之標準,並具有研究潛力者。經甄試及擬就讀系、所、院、學位學程甄審會議通過,並將通過名單送教務處簽報校長核定後,得逕行修讀博士學位。
如需申請者,須備妥:
1、學士及碩士成績單正本
2、碩士論文(若論文尚未完成,請繳交初稿)
3、推薦函2份
4、攻讀博士學位計畫書
5、其他有助於審查之證明文件或專題報告等(專題作品為多人合作者,須詳細註明合作者姓名及自己所負責部分,並請指導老師或系所主管簽名,若有不實者,不予錄取)
請於4月12日前,繳至主任室謝小姐(分機65352)。
國立成功大學學生逕行修讀博士學位作業規定
https://www.cc.ncku.edu.tw/rule/content.php?sn=111
國立成功大學優秀學生逕行修讀博士班獎學金實施要點
公告日期:2024/03/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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