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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3-1 大學部提前畢業申請公告
本學期符合本校學則第廿三條(參考如下)提前畢業標準,欲於113學年度第1學期畢業者。
本校學則第廿三條 :
學士班學生符合下列「成績優異」標準者,修滿該學系規定之全部應修科目與學分,得專簽請教務長核准提前一學期或一學年畢業:
修滿畢業科目與學分,學期學業成績累計平均在八十分以上,或學業成績累計名次在該系該年級(班)學生數前百分之十五以內。
申請流程 : 請於113.10.28~113.11.10檢具歷年成績表至系辦提出申請。經系上進行畢業資格初審後,初審結果符合者送註冊組複審並經校長核定。
**提前畢業申請經教務長同意後,註冊組將維護學籍檔當學期畢業,不得反悔不離校,請同學審慎考慮後再提出申請。
公告日期:2024/10/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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